建标协字[2013]092号
各有关单位:
为了在城镇民用建筑燃气工程中贯彻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统一安全技术要求,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日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燃气安全技术条件》GB 29550-2013,自2014年5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规定了民用建筑(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中城镇燃气、燃气管道、燃烧器具、建筑配套设备的通用技术要求,适用于民用建筑内城镇燃气及其设备。
为帮助和指导各单位从业人员学习理解《民用建筑燃气安全技术条件》发布目的、主要内容及强制性条文执行要求,熟悉并掌握民用建筑中城镇燃气、燃气管道、燃烧器具、建筑配套设备的通用技术要求和应用方法,研究探讨城镇民用建筑燃气安全疑难问题及解决方案。我协会决定举办“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燃气安全技术条件》宣贯及应用中疑难问题处置培训班”,请各单位积极组织或选派有关人员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各民用建筑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单位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各级燃气集团(公司)燃气工程规划设计、施工监理、技术设备保障、验收管理、安全管理等单位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各民用建筑、燃气行业协会及燃气设备生产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
二、
培训内容
1、当前我国民用建筑燃气安全状况及存在的问题;
2、《民用建筑燃气安全技术条件》发布目的及拟解决和规范的主要问题;
3、《民用建筑燃气安全技术条件》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的使用及强制性条文的规范执行与实践;
4、燃气互换性的确定原则、互换性指数计算方法、基准气和界限气类别及燃气压力波动范围的控制与调整;
5、燃气管道的管材及厚度、连接方式、管道防腐、管道性能安全技术要求;
6 燃烧器具的通用要求及家用燃气灶、热水器和采暖热水炉安全技术要求;
7 民用建筑配套设备(排烟设施、燃气和烟气监控设施、水电设施等)的安全技术要求;
8、城镇燃气的基准气和界限气及燃具热负荷与节能效果对比表的应用方法;
9、《民用建筑燃气安全技术条件》在民用建筑燃气工程设计中的应用及疑难问题处置技术方法;
10、《民用建筑燃气安全技术条件》在民用建筑燃气工程施工、监理、验收、管理等工作中的应用及疑难问题处置及解决方案;
11、民用建筑燃气管道、燃烧器具、建筑配套设备安全技术应用及疑难问题处置;
12、民用建筑燃气工程设计、施工及安全管理先进经验做法及典型案例介绍。
三、培训方式与主讲专家
1、届时将邀请参与标准编制及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授课,并解答学员提出的有关疑难热点争议问题。
2、培训结束颁发新世纪娱乐_澳门二十一点-官网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结业证书》,可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依据。
四、时间及地点(开班前7天为报名截止日期)
第一期 2013年8月30日—9月2日 (30日报到)青岛市
第二期 2013年9月 6 日—9月9日 ( 6日报到)西安市
五、有关费用与报名
1、培训费每人
980元,资料费实收;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所有费用
(附证书用一寸彩照一张)报到时面交。
2、请参加人员认真填写报名回执表,并在报名截止日期前传真至会务组:
传 真:(010)88422800 新世纪娱乐_澳门二十一点-官网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电 话:(010)88517325 电 话:(010)58933808
联系人: 李 燕 联系人:陈跃生
我们在收到报名回执表后,于开班前6天发放报到通知,详告具体地点、乘车路线、食宿及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
附件:
二○一三年七月三十一日